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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信托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需提升四个能力

欧阳剑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12月8日在2020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表示, 自“一法两规”颁布以来,我国信托业的制度定位逐渐明确,即办成“主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做专业的受托人。近年来,信托业按照这个定位要求,淡化固有投资机构色彩,努力拓展信托业务,积极按照信托业务规律完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业务流程和激励约束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与此同时,全行业仍然存在受托人文化不成熟、受托人职责不清晰、受托人定位有偏离等问题,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黄洪表示,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意识不牢,未坚实树立受托人定位的思想自觉;二是守正不足,未高度重视受托目的的正当性要求。三是忠实不够,未完全做到对委托人的勤勉尽责。四是专业不强,未具备履职所需的主动管理能力。

  黄洪强调,信托公司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围绕受托人的中心地位建设良好受托人文化。具体来说应当做到:树立一个意识,牢记两个使命,养成三个习惯,提升四个能力。

  树立一个意识,就是牢固树立受托人意识,引领全体员工将受托人定位作为根本定位,将充分履行受托义务作为首要职责,将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职业生涯的根本守则。

  牢记两个使命,一是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托公司作为连接投资和融资、金融和实业的桥梁,要将自身业务开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绑定,依托信托制度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深入研究满足人民群众近年来不断增长的财富保值增值、传承、慈善等需求。

  养成三个习惯,一是养成遵规守纪的习惯。要杜绝与监管博弈的心态,不通过变通或绕开监管规定开展信托业务,更不能以此寻求相对于其他信托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优势,破坏市场秩序。二是养成埋头实干的习惯。信托业要树立赚“辛苦钱”的理念,埋头实干,通过提供高质量服务获取相应报酬,靠创造价值来获取利润,不要总打量着利用全能性金融牌照的优势,靠投机赚钱。三是养成勤勉尽责的习惯。信托公司全体人员都要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对委托人和受益人诚实守信,在受托管理的各个环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损害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提升四个能力,一是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探索构建与信托业特点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产品设计、产品营销、尽职调查、信息披露、风险揭示、投后管理等全流程增强受托管理能力,消除受托履职瑕疵,将风险与收益切实让渡给投资者,实现“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

  二是提升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要加速选拔和培养具有产业背景的专业团队,提高整体投研水平,强化资产识别、获取、评判和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发挥信托公司投融资兼备的制度优势,为企业提供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金融需求场景下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走专业化、精细化道路。

  三是提升综合化管理服务能力。信托公司拓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关键,在于具备根据委托人需求提供一揽子、一站式综合管理服务的能力。要具备产品设计能力,能够设计满足委托人需求的组合产品投资策略;要具备资源整合能力,整合各类资产供给渠道满足委托人的资产配置需求,整合法律、税务、企业治理、跨境投资等资源和服务满足委托人的综合需求。

  四是提升信息科技支撑引领能力。信托公司要深入研究应用金融科技,强化科技赋能,加快补足金融科技短板。要坚持业务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化自主研发、自主设计、自主管理能力,在客户管理、投资决策、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大科技投入,深层次地对各类业务模式、运营方式、产品服务进行改造和重塑,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改善客户体验,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和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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