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促减税超950亿元——财税“真金白银”助力脱贫
今年以来,福建省霞浦县税务部门全力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顺应形势开拓海内外市场。1-10月,霞浦县共办理出口退税1.46亿元。图为福建省海洋丝路渔业有限公司员工在加工出口美国的大黄鱼。新华社记者 宋为伟摄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财税支持脱贫攻坚情况。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1461亿元;1-10月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促减税超950亿元;扶贫资金监管水平全面提升;资产收益扶贫提升财政资金“造血”功能……这些,都对脱贫攻坚起到了重要作用。
财政投入精准强力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财政部门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16-2020年,连续5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1461亿元。今年一次性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补齐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攻坚短板弱项。在分配农业、教育等行业转移支付时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1896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多亿元。
投入精准性显著提高。重点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支持,2018-2020年共安排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增量资金2800多亿元。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提高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扶贫。
资金安全性进一步加强。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
在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方面,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介绍,资产收益扶贫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了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发展壮大了贫困村集体经济。“财政资金投入的‘造血’功能明显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吴奇修说。
在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方面,随着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明显提升。
税收优惠落实落细
看税收减免数据,今年1-10月,税务部门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减税950多亿元,同比增长38%,有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脱困。看增值税发票数据,832个贫困县今年1-10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充分反映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贫困地区经济恢复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介绍,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6个方面: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建设运营给予税收减免,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推动涉农产业发展,实施“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农林牧渔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
——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加大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准备金税前扣除、简易计税等多种方式,以农户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对象,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新疆困难地区等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给予所得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方面的减免。
——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实施企业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广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
不过,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补贴资金的发放依然不够规范,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为此,财政部等七部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到2023年实现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相关的方式发放。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说。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下一阶段,在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方面还将有哪些财税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将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程丽华说。
贫困县摘帽以后,包括税收在内的相关帮扶政策也会从攻坚战转入常态化。“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着力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对已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税收优惠应享尽享。”王道树说。(记者 汪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