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资本市场建设先行先试 扩大对外开放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炉
据新华社10月1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提出,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
《方案》明确的主要目标为:2020年,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试点开好局、起好步。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
关于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方案》提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特区立法。
在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方面,《方案》提出,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
在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方面,《方案》提出,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支持以规则衔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充分发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对重大疑难涉外商事案件的业务指导。支持完善法治领域跨境协作机制,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
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深圳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依法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深圳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探索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赋予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进一步放开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
《方案》提出,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创新医疗服务体系,探索扩大办学自主权,优化社会保障机制,完善文化体育运营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提升城市空间统筹管理水平。
《方案》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建设始终贯穿综合改革试点全过程,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为深圳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