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10月10日起开展 管理起额为对公50万元、对私20万元
中证网讯(记者 齐金钊)9月29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获悉,为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现金流通环境,加强对公众大额用现的引导,强化大额现金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深圳市作为首批参与试点的城市之一,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将于2020年10月10日起正式开展。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介绍,深圳市大额现金管理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上发生的、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发生现金实物交接的单笔现金存取业务。深圳市对公客户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对私客户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20万元。
试点开始后,客户在办理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大额现金取款业务时,原则上应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预约规则,通过线上、电话或柜面等渠道至少提前一天履行预约手续,并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网点办理大额取款业务。
在办理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大额现金存款和取款业务时,客户需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准确填写取款用途、存款来源等信息。对于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的大额现金存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引导客户准确选择行业类别及细分的来源用途等信息。大额现金管理的措施都是立足于优化和提升现金服务水平的,与现行管理措施的关系是统一的、衔接的,是对现行措施的规范、补充和提升。
对于此次试点工作,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试点通知解读称,大额现金管理不会影响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都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现金交易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只要客户依规履行大额现金取款预约、存取登记义务,办理大额存取现不受限制。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要的社会公众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有利于提高现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