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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主板公司信披评价结果出炉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沪市主板公司信披评价结果出炉

  “优秀”和“良好”类公司占比逾八成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19年-2020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日前公布。评为A(优秀)类公司有325家,占21.72%;B(良好)类公司884家,占59.09%;C(合格)类公司226家,占15.11%;D(不合格)类公司61家,占4.08%。

  这次参加评价的对象是2019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公司,约1500家,评价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152家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A类

  从今年的评价结果来看,绝大部分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较高,A类和B类公司占比超过八成,体现出沪市主板有一大批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

  C类公司信披评价为合格,但存在信披有效性不高,内部控制不足等瑕疵。D类公司大多涉及纪律处分、内控重大缺陷、被出具无法表示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

  从指数样本来看,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中,A类公司占89.8%;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中,A类公司占67.04%,B类公司占30.73%。

  回顾近三年评价结果,比例结构与今年大致相当,有909家公司连续三年评价结果均在B类以上,有152家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A类。

  信息披露评价是对信披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并不对公司质量、经营业绩或者投资价值进行判断。但从实际结果来看,信披工作开展较好的公司,其主业经营质量也往往经得起检验。

  从主业经营情况来看,今年被评为A类的公司中,主业经营质量较好,2019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8.8%。评价结果与上市公司风险情况也有一定匹配度。风险警示公司中,C类和D类公司占比合计近80%。

  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评价工作系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开展,该办法自2013年发布,已经过两次修订。本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在坚持信息披露合规性要求的同时,将信息披露有效性作为评价重点,突出“抓两头、带中间”的分类监管思路。总的目标是以信披评价深化分类监管,以信息披露质量推动提升公司质量。

  上交所通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一方面,引导、支持上市公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塑造各方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评价结果也成为深化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参考,提高监管与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今后,上交所将继续贯彻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总体要求,围绕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这一主线,深化分类监管,不断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监管,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创造条件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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