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划断 结构性存款谋突围
大多数银行已经开始着手压降假结构化存款产品。“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让真正的结构性存款保持收益优势,是非常考验银行的投资能力的。”某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介绍。
央行数据显示,结构性存款规模在今年2月达到约11.22万亿元的峰值,随后逐渐下滑;至2019年9月末,结构性存款规模下降至约10.85万亿元。其中,中小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超过大行,且中小银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规模更大。
“假结构”面临整改
所谓结构性存款,本应为“存款+期权”的结构,可以挂钩利率、汇率、商品、股票等衍生品,形成“低风险低收益+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组合。其收益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存款所产生的固定收益,另一方面是与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挂钩的收益。
2019年10月18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为通知施行之日起12个月。也就是说,在2020年10月17日前,“假结构性存款”必须整改完毕。
而“假结构性存款”,就是名为“结构”,但实际上刚性兑付的产品。例如,在期权部分设置了不可执行的行权条件,是银行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目前各家银行要压降的就是这类假结构性存款。
虽然通知明确了12个月的过渡期,但部分受访银行表示,现有“假结构”到期后将不再新发,新发结构性存款将严格执行通知所要求的“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具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
“真结构”也有难题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
业内人士表示,结构存款能够挂钩什么样的衍生品,以及如何设计衍生品交易结构,直接决定了存款收益的表现。但实践中,银行能够直接涉足的资产市场并不多。目前的结构性存款普遍挂钩利率和汇率。相似的挂钩基础资产、收益结构,结构性存款面临严重的同质化竞争。
银行内部约束也是需要面对的问题。在此项业务上较为成熟的商业银行在探索新的结构性存款构建方式。通过与外资金融机构的交易,挂钩境外股票指数的产品已经比较成熟。此外,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场内交易,挂钩贵金属价格或通过与券商进行指数衍生品交易,构建与A股指数挂钩的产品。
“选择更为另类的交易标的意味着银行原有的业务授权、人员管理、交易平盘、限额管理、应急计划和压力测试等风险管控措施都要同步更新。”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这也是银保监会结构性存款新规所明确要求的。”
而除了产品结构设计的压力和内部制度的约束外,银行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在现有的同业授信体系之下,交易对手类别在实质上阻碍了银行构建更为多元化的结构性存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与外汇、商品、能源和股权有关的衍生产品交易以及场内衍生产品交易,应当具有批准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并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而《暂行办法》所提及的商品、能源等交易标的,主要的机构并非同业机构。
“依赖同业授信开展上述标的的交易会增加中间成本。”某私募机构负责人认为,“以能源产品为例,如果依赖同业授信进行交易,在能源市场上真正有定价能力的产业机构无法与商业银行直接交易,必须通过券商等中间方,交易成本的增加直接影响了结构性存款的收益。”
建立新交易体系
上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结构性产品部负责人金士星表示,大宗商品在资产配置中一直以另类资产的角色存在。商品的收益表现与股票、债券等传统资产具有显著的低相关度,并且在抵御通胀等方面有很好的表现。通过与银行的商品衍生品交易,能够帮助结构性存款收益与各种大宗商品及指数挂钩,增强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差异化优势。
一方面,挂钩多元化的资产,才能让结构化存款更有可能实现高收益,也能为银行带来更多的核心负债。另一方面,从储户资产配置角度来讲,银行的理财产品是不能承诺保本的,但结构性存款是可以保本的投资类别。在保本的基础上去挂钩跟传统资产相关度比较低的另类资产,更有助于实现有保障的资产多元配置。
但这都有赖于新的交易体系的建立,以及银行在团队、制度、产品上的建设。
业内人士表示,建立新的交易体系意味着能够帮助银行获得更为丰富的基础资产来源。除了有产业和衍生品双重背景的持牌机构外,证券公司在蓬勃发展的权益衍生品及FICC(固定收益证券、货币及商品期货)板块均在与银行积极进行衍生品交易。
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逐步有了更多的挂钩资产和可喜收益。某商业银行在8月15日到期的一款与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挂钩的结构性存款就实现了7%的收益。该行在11月7日到期的与沪深300指数挂钩的90天期结构性存款也实现了6.5%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