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东:四方面着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 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保障体系,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国内和国际的关系,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由于我国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为我国宏观调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必须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
他认为,一是科学把握新发展理念下的宏观调控目标、政策体系、决策协调机制、监督考评机制。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在提高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下,未来宏观调控将会增加新的调控目标,在进一步弱化经济增速,强调宏观调控的经济质量,只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控经济结构,并制定相关考核标准监管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质量方面进展程度。
二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这一意见意味着未来我国宏观调控的重点不在需求侧,而是供给侧,是我国建立现代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创新,也丰富了我国现代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践。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意味着我国未来宏观调控的在经济发展质量、就业、通胀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中把握好经济发展与防通胀之间的平衡,不再单兵突进,过渡强调经济增速,而是多目标协同共进。
三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意味着我国未来宏观调控的着力点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同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长期和短期、国内与国际的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和边界,更好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深化改革完善长短期目标,妥善处理外部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国国内经济的冲击。
四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健全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等经济协调机制,将就业纳入经济协调机制是这次意见的最大亮点,也意味着我国未来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式不仅是传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而且将会丰富国内产业政策、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翼一体化区域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就业政策,实现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等经济机制协调发展,保障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