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
5月11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主题,易会满从三个方面做出阐释。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易会满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队”,是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
易会满指出,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证监会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竞争中性原则,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目前,民营上市公司共2544家,占比从2012年的55%提高到目前的70%,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中民企占比达75%。
易会满强调,希望上市公司能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稳中求进,继续在推动经济和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头雁效应”。
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基石
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推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易会满指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必须坚持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尊重规律,保持定力,统筹把握多元监管目标的内在统一。一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二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三是坚持信披与治理并行。
易会满说,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必须从国情、市情出发,统筹好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的关系。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照这“四条底线”,上市公司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易会满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一是优化发展生态。二是优化中介生态。三是优化舆论生态。四是优化文化生态。
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易会满强调,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实体经济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立足增量优化。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发行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板块的改革,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各行各业的优质企业上市。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深化存量改革。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注重发挥各方协同效应,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
完善基础制度。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