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专家:地方债纳入社融统计反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央行近期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许宪春1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更能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社会融资规模指标自2011年推出以来,在金融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许宪春表示,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相关金融制度安排变化加快,因此,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必要对社会融资规模统计进行调整。今年8月份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对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的接替效应增强,是在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之外对实体经济提供的融资支持,当前将其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更能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另外,许宪春认为,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符合国际“广义信用”统计理念。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适应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和宏观审慎管理的需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建立了“广义信用”统计框架。IMF的“广义信用”统计框架比较宽泛且具有灵活性,融资方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非金融性公司、住户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非居民部门,IMF同时建议各国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统计指标。

  许宪春表示,国际清算银行(BIS)和欧洲中央银行(ECB)均开展了与“广义信用”相对应的统计。我国的社会融资规模是在国际“广义信用”理念下建立起来,并根据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操作和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着重关注金融为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