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
《意见》明确了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
《意见》指出,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定位和发展需要,通过无偿划转或市场化方式重组整合相关国有资本。
在授权机制方面,将按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予出资人职责和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两种模式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按照《意见》,本次试点目标主要包括三点:
一是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
二是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三是试点先行,大胆探索,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向记者表示,运营公司实际上是代行部分国资委职能,例如央企重组、股权转换等,“特别是,它们担负了一些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组的重要任务。”
在李锦看来,下半年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首要的就是授权经营机制改革,其次是进一步推进混改以及推动国有企业重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