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强调产业运作和布局,运营公司以财务投资为主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功能定位、组建方式、授权机制、治理结构、运行模式、监督与约束机制等内容。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发布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标志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迎来加快组建发展的新阶段;二是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设立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与治理规范,有助于确保其规范设立与运行,真正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与保值增值。
《意见》指出,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通过试点先行,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原有2家试点的基础上,已经扩展到了10家。
“这几年,投资运营公司的概念经历了逐渐清晰明确的过程。”昨日,国务院国资委副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称,最初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时,并未将投资和运营明确区分,提出的是投资运营公司;而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是投资、运营公司,到2016年“十项改革试点”才明确提出投资公司试点和运营公司试点。
周丽莎表示,之前很多地方的做法,并没有明确区分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如今,《意见》明确界定了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概念,即投资公司强调产业运作和布局,运营公司以财务投资为主。可以说,这是此次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大亮点。
具体来看,《意见》明确,在功能定位上,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在组建方式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在授权机制上,采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予出资人职责和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两种模式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刘兴国认为,随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加快发展,国有资本监管将加快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进一步实现政企分离,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此外,国有资本参与投资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也将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企业决策效率与经营积极性也会显著改善,企业发展活力将得到充分激发,从而推动财务绩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