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3月15日专电(记者吕昂)记者从15日举行的浙江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获悉,浙江将启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从2016年到2018年,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金融消费预防性教育普及化、保护制度健全化、监管综合化、维权社会化,打造金融消费维权工作“浙江样板”。
根据计划,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金融消费教育连百姓、金融消费维权百家谈、金融消费百场大调查、百家金融机构创诚信、百队维权义工看市场、金融消费安全百分百等“六个百”活动,包括建立金融消费教育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推动金融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金融消费维权专家智库,组建金融消费维权义工队,建立群体性、突发性重大消费事件联合应急预案等具体措施,推进金融消费阳光化,增强金融消费安全性。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陆建强表示,浙江力争通过“三年行动计划”打造金融消费维权工作“浙江样板”,着力培育成熟的金融消费者,建立完善金融消费预警、评估、惩戒、救助和信用信息公开体系,建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多部门联动合作预防、监管和应急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