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走进千家万户,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此同时,消费者所面临的金融消费风险,也更为多样化和复杂化。多位专家认为,要形成非常完备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需要多个部门机构之间形成良好地互动和制衡。
随着经济结果的调整,消费转型升级,金融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消费需求都在发生变化。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也面临深刻的变革。
“说行业发展成熟不成熟,规范不规范,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那就是要看这个行业的终端消费者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在“2017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教育论坛”上指出,如果消费者的预期是合理的,同时预期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并且这种保障又是可预期的话,这个行业发展基本上是规范的,是富有成长性。
时建中认为,用这个标准看金融领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恐怕来自于多个方面,金融顶层设计的制度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栗元广也表示,从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数据来看,金融消费领域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储蓄类业务、信用卡类业务、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落实这几方面还有很多问题。
“金融消费者个体信息保护状况不容乐观,一些不合理服务收费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高收益、低风险的旗号,夸大虚假宣传。各种投资理财陷阱,让人们防不胜防,金融消费领域各类风险仍然不容忽视。”栗元广介绍说,中消协已陆续开展了大学生金融消费教育,老年人金融消费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送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发动并联合各地消协,通过制作金融消费宣传微视频、编制宣传手册、点评公布金融消费典型案例,发布提示警示,举办消费知识讲座和消费维权主体座谈会等活动,多途径、多元化的探索金融消费教育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的巡视员朱红在会上指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有六道防线:第一个层次是广义金融机构,第二个层次是金融消费者,第三个层次就是行业自律的组织,第四个层次是多层次的金融监管,第五个层次是金融诉讼与仲裁,第六个层次是学界媒体等外部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处长武岳表示,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就是金融消费者教育问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必须通过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他们的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
会上同时发布了《2017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报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重点核心词是权益保护。“要想真正做到权益保护,一定要实现公平,在整个交易过程当中是平等的主体的法律行为,要真正做到的一个实质的公平,还有实质的公正,还有实质的平等,另外就是安全。”
在她看来,法律的保护的力度,比其他的保护力度要大,因为其带有强制性、有威慑力,有引导性。
李爱君也表示,因为支付行业覆盖面太大了,无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企业,都离不开支付,所以支付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更重要。
“所以支付的安全,支付对消费者的影响,比其他的机构覆盖面更大,这是把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独立的一个主体来进行研究的一个初衷。”李爱君会上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