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2015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2015年上海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平均线10%,上线16%,下线4%。
《通知》要求,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既促进企业的发展,又保障职工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资水平较低的,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一些;工资水平较高的,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一些。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
《通知》还要求,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李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