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2015年上半年,开展自治区参股中央企业、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宁夏建工集团公司、宁夏担保集团公司和神华宁煤集团公司等企业二、三级子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民间资本合资合作。鼓励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宁夏农垦集团公司等企业将承担的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投资和准公益性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4年底前,组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把投融资作为首要功能,通过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聚集社会资本,加大对铁路、公路、机场、水利、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和放大效应。2015年上半年,宁夏将推动国有资本与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战略投资和创新发展。2015年下半年,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对已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允许员工个人入股或以投资公司、股权信托、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