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中午,当记者踏入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房间时,他正在研究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这一行字,艾洪德用红笔做了一个重重的标记。
与此同时,河南省孟州市的一位村民正在点击“孟州村务公开网”。网页一打开,孟州下辖234个村庄的每个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一目了然。
然而,这看似平常的景象在数年前还是不可能的,即使对人大代表也是如此。那时,政府预算草案按规定被视为“国家秘密”,一般在人代会召开前几天或当天才发到人大代表的手中,甚至有的地方要在人代会召开后才发给人大代表,并要求会后交回。地方财务数据也仅仅掌握在为数不多的人手中。
这样的情况在最近几年明显改观。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纳税人公民意识的日益增强,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股力量的共推之下,曾把财政预算视为“国家机密”的中国各级政府,正积极推动财政预算公开,向社会“摊开”自己的“账本”。
在艾洪德看来,2008年开始正式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可谓是一个里程碑,从此公开成为原则,不公开成为例外,涵盖“三公经费”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也被列为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自2009年起,中国正式拉开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大幕,财政部首次在当年两会后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四张主要表格,迈出了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第一步。2010年,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公开了部门预算。
2011年无疑是财政预算公开大踏步向前迈进的一年。“过去一年,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已有92个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表和财政拨款表,并公开了部门决算。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艾洪德说,推进预算改革,就是要让预算公开晒进更多“阳光”。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并非全部要义,要确保公开不流于形式,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更为关键。去年,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得到进一步细化,向社会公开的财政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
成绩值得赞许,但预算公开细化仍有待大力加强。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明确指出,要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这几年政府在财政预算完整性、精细化和透明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离公众真正能够彻底看清政府的钱从哪里来、每一笔钱都花到哪里去、花的效益怎么样还有很大的差距。”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坦承。
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顺序为类、款、项、目来说,目前,在一些地方,某些政府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基本只编制到“类”。也就是说,公众只能看到财政如何切块,如农业经费多少、文化经费多少,而不能查阅到具体某项事务的开支。
以中央政府预算为例,即便是细化到了第三级的“项”,各项中仍有不少预算是数以百亿元计的固定资产投资。对于人大而言,难以知道这些钱具体流向何处,有效监督难以实现,而普通民众就更难依据各类大数发表意见。
按照不久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算法修正草案,其第一条原则即是: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扩大预算决算公开的范围,细化预算决算公开的内容,让百姓知道政府的钱花在什么地方,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规避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交通厅厅长张铁民说。
艾洪德表示,政府应该做到公共财政不需要保密的就尽量不要保密。预算公开的内容要按照预算报告草案的要求,细化到项,在写法上应让普通民众能读懂预算报告,同时还要加强对预算支出情况的绩效考评,这样才能起到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