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铁路局密集推进公司制改革的背后,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稳步推进。
近日,澎湃新闻记者从接近地方铁路局领导层的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全面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已于9月下发到铁路局层面。
该人士表示,铁路局已在根据此文件谋划操作,估计今年11月底前操作到位。
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副书记甄忠义在讲话中强调,铁路总公司党组9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党建暨公司制改制工作会议。会议对铁路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甄忠义指出,“从现在到年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
甄忠义指出三点,第一点提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公司制改革,就是把全民所有制注册形成的企业改为公司法注册形成的企业,这是此次改革的主要目标,也都是一个起点,最终目标是要建立市场主体地位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二点提及,在这次公司制改制上,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原则,不断强化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第三点提及要“确保运输安全万无一失”“确保完成全年的铁路建设任务”“确保运输经营指标完成”“确保公司制改革配套衔接”“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等内容。
《指导意见》基本原则中第二条写到,“坚持运输统一指挥,维护铁路路网完整”,即以铁路一张网为前提,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保持总公司-铁路局-基层单位三级运输管理架构,保证承担的公益性运输、重点运输等社会责任不变,实现铁路运输整体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此前有专家猜测地方铁路局可能会在公司制改革过程中合并重组的观点可能性不大。上述知情人士对此也表示,“路局合并重组只是过去的一个传说版本,不太可能。”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及了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铁路局的市场主体地位”、“始终把铁路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合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原则内容。与上述多家地方铁路局官方媒体的报报道内容吻合。
《指导意见》提出,铁路局改制为总公司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铁路局不设股东会,由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权。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按规定设立公司党委会,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
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肩挑,在不少央企和国企加强党建的政策中,已经得到了贯彻。
在决策机制上,铁路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后,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同时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需要股东决策的,由总公司按规定程序研究和作出决策,相关决定置备于公司。(以上内容综合自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