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冻结与业绩承诺
6月1日午间,斯太尔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斯太尔”)和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下称“常州斯太尔”)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1.73亿元。稍早之前,斯太尔起诉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一案一审宣判,斯太尔胜诉。
二者之间或存微妙关联。
斯太尔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英达钢构”)持股15.23%,绝大部分来源于2013年的定增。当年,斯太尔还叫博盈投资,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英达钢构等对象募集资金近15亿元,募投项目之一就是收购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公司(即现在的“江苏斯太尔”)100%股权,武汉梧桐的主要资产为所持 Steyr Motors100%股权。
蹊跷的是,做出高额业绩承诺的并非收购交易的对手(江苏斯太尔原股东),而是通过定增成为斯太尔新控股股东的英达钢构,其承诺江苏斯太尔2014~2016年度每年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不足部分现金补偿。始料未及的是,江苏斯太尔这三年均未能实现业绩承诺,英达钢构已经履行2014年、2015年的补偿义务,向公司分别支付了1.56亿元、3.51亿元。
2016年度,江苏斯太尔扣非后净利润1.23亿元,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二者相差4.87亿元。按照约定,英达钢构应该在2017年6月11日之前支付该笔业绩赔偿款。然而,英达钢构感到支付困难,经协商后变更了支付方式,约定当年6月26日之前支付第一期1.2亿元、7月28日之前支付第二期1.6亿元、8月28日支付剩余2.07亿元。然而,时至今日,英达钢构仅支付了500万元。
2017年12月,斯太尔提起诉讼,将英达钢构及实际控制人冯文杰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16 年度业绩补偿款及相关违约金。2018年5月16日,一审宣判,斯太尔胜诉。截至目前,15日的上诉期限已过,未看到英达钢构、冯文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消息。
关于斯太尔两家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一事,主要原因是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苏控集团”)今年4月27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江苏斯太尔及常州斯太尔银行存款1.8亿元予以冻结所致。就此事,深交所6月4日中午发出关注函,要求斯太尔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追溯公告可知,2016年12月6日,江苏斯太尔与苏控集团签订了《技术许可协议》,以2亿元的价格,将EM12两缸单体泵非道路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M14四缸36KW泵喷嘴非道路民品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M16缸120KW泵喷嘴非道路民品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授权给苏控集团使用。
6月4日晚间,斯太尔披露了涉诉公告,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获悉法院已受理苏控集团诉江苏斯太尔、斯太尔、常州斯太尔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苏控集团在诉状中表示,2016年7月,双方洽谈投资事宜,斯太尔承诺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投资,但希望苏控集团先出资引进上述三款技术,待其到园区投资建厂时再等额回购。许可协议签订后,苏控集团支付了2亿元技术使用费,但斯太尔并未如约投资,在多次催促无果后,选择起诉。
苏控集团还称,2 亿元技术转让费用中已有4670万元转移到斯太尔常州公司在江南银行溧阳支行的账户里,斯太尔交付的技术资料亦存在严重问题,移交的光盘因至今未提供密码而无法打开。
由此可见,斯太尔2016年底进行的技术转让更像是为了周转资金。该笔交易意义重大,既避免了公司连续亏损,也明显降低了英达钢构业绩承诺的补偿金额。2016年报显示,斯太尔发动机技术服务收入1.87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52.94%,全部来自上述交易。由于仅是授权,技术所有权仍归斯太尔,这笔收入几乎可以全部确认为利润。同期斯太尔净利润4605万元,江苏斯太尔扣非后净利润1.23亿元,二者若没有这笔收入均将亏损。
早在2014年,江苏斯太尔还与常州市武进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签订了类似的《技术许可协议》,公司由此确认了逾9000万元的收入和净利润。而当年,斯太尔净利润仅为985万元,没有这笔收入也会亏损。换句话说,没有这两单《技术许可协议》的收入,斯太尔极有可能连续三年亏损,触发暂停上市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