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上市公司斯太尔因1.3亿元理财资金未能收回,将国通信托和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诸法院。
斯太尔与国通信托争议的焦点是1.3亿元的资金去向问题。
5月27日,国通信托发布的声明称,已按照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将委托人斯太尔交付的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德悦投资,用于该司增资。
斯太尔却在公告中表示,经调查发现,原本约定1.3亿元用于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即标的公司,简称“玉环德悦投资”)增资,但实际情况是玉环德悦投资的股东和注册资本自始至终未发生变化。
对于1.3亿元资金去向细节,5月29日晚间,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委托人斯太尔将1.3亿元交付给国通信托后,国通信托根据斯太尔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投资及两位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且玉环德悦投资收到国通信托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信托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国通信托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些资金的划转有托管银行的转款凭证可查”。
斯太尔1.3亿理财去哪了?国通信托:资金去向有据可查
证券时报记者 胡飞军
近日,上市公司斯太尔因1.3亿元理财资金未能收回,将国通信托和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诸法院。
斯太尔与国通信托争议的焦点是1.3亿元的资金去向问题。
5月27日,国通信托发布的声明称,已按照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将委托人斯太尔交付的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德悦投资,用于该司增资。
斯太尔却在公告中表示,经调查发现,原本约定1.3亿元用于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即标的公司,简称“玉环德悦投资”)增资,但实际情况是玉环德悦投资的股东和注册资本自始至终未发生变化。
对于1.3亿元资金去向细节,5月29日晚间,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委托人斯太尔将1.3亿元交付给国通信托后,国通信托根据斯太尔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投资及两位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且玉环德悦投资收到国通信托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信托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国通信托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些资金的划转有托管银行的转款凭证可查”。
回溯以往,5月26日,斯太尔发布诉讼公告表示,在2016年7月利用1.3亿元购买的“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天晟项目)第1期产品,该产品存续满12个月时可申请提前终止。
斯太尔表示,2017年8月,该司依据信托协议向相关方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且得到过书面同意回复。但截至目前,斯太尔仅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
为保护公司权益,5月25日,斯太尔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国通信托和北京天晟归还1.3亿元投资款和赔偿损失826万元。
斯太尔还在公告中称,该司最初对信托资金投向并不知情,直到2017年9月收到国通信托回函才知道,天晟项目信托财产用于玉环德悦投资的增资事务。根据该增资协议,国通信托出资1.287亿元认缴玉环德悦投资新增注册资本,持股92.8%。
斯太尔因调查后发现,玉环德悦投资股东和注册资本未发生任何变化,质疑国通信托根本没有对玉环德悦投资进行增资,并质疑其未履行信托合同义务。
5月29日,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1.3亿元资金中,国通信托以1.287亿元认缴玉环投资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后持有标的公司92.8%的股权,并根据监管规定将1%的信托资金用于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
该负责人表示,玉环德悦投资在收到国通信托缴付的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信托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国通信托成为标的公司股东。至此,国通信托已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司法》等约定,办理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是标的公司即玉环德悦投资的义务,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此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并不会因标的公司不履行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无效。
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天晟项目是事务管理类信托,国通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责任仅限于信托计划资金的拨付、信托费用的计算与支付、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等一般事务管理行为。
“信托仅是通道方,类似银行划拨、记账功能,只需要按指令划转资金给对方,而且信托公司原本收取的通道费就很低廉,如果还要监督标的公司增资行为,成本恐怕太高。”一位信托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