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发展日新月异,对金融监管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及时消除金融市场中的风险点,不仅是形势所需也是势在必行。3月19日,易纲接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3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郭树清担任党委书记、主席,同时担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加上中国证监会,我国金融统筹监管进入“一行两会”新格局。在监管新格局下,仍有许多难题待解。
第一,加速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需要不断增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实现金融风险监管的全覆盖。特别是需不断加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增进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沟通衔接,促进金融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统筹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刻不容缓。比如,当下地区金融“三乱”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机构在没有取得金融牌照情况下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便有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划分不明晰的原因。同时,中央与地方仍未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传导机制的不畅通也会影响监管效果和效率。另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如何统筹推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间跨区域监管协作也是困难之一。
第三,补齐监管短板的步伐仍需提速,谨防“牛栏里关猫”。从监管体制方面看,目前仍然存在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同时,金融监管规则也有部分缺陷,“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需加快出台和落实。
第四,需把握监管尺度,在创新和发展间取得平衡。近年来,金融市场各方明显感受到监管在不断强化。但在新的金融业态下,如何随时动态识别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点,将给监管者带来不小的考验。当发现风险后,如何减少监管空白和漏洞,更是应该思考的问题。比如,对当下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表外业务等金融创新,怎样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如何做到鼓励创新,又能管住风险,亦是未来监管部门应着重考虑的问题。
第五,监管人才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需加快培育监管人才。无论是对于中央还是地方来说,监管人才都是必不可少的软件之一。尤其是在地方,此前监管力量较为薄弱。从专业性角度看,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人员缺乏专业能力,监管队伍亟需扩充和优化,以使金融监管政策在执行中更具可操作性。(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