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3月25日电(记者郭雅茹)《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意见提出,2018年实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左右的目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据了解,河北省农民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河北省进行了重点部署。在充分挖掘非农就业增收潜力的同时,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采取以机代人、规模经营、投入品减量、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式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推广订单农业、“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有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土地、农宅、资金、资产等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另外,河北省瞄准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五包一”“三包一”帮扶力度,集中解决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特色产业不强等瓶颈问题。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