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下违法广告的层层伪装(新媒观察)
言之有物、形式新颖的互联网广告,同样令人心动。在客观事实和数据基础上,引入新奇技术、设计新颖形式、运用新鲜语言,优质广告可以与其他互联网优质内容相得益彰,为用户呈上满桌内容盛宴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将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一批社会影响恶劣、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实施,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启用运行,近年来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的整治力度不断升级。重拳整治,效果初显,全国互联网广告的违法率已从早先的7.1%降至1.98%。
事实上,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中,明目张胆者少了,瞒天过海者仍有不少,只是形式更具隐蔽性、包装更有欺骗性。一篇养生文章,可以堂而皇之将普通食品吹嘘成具备保健功能或药效;一条短视频,可以频频闪现信用卡套现、假学历招生等画面字样;推荐攻略、论坛回帖等,与促销信息、广告软文之间的界限日渐模糊,无孔不入又难以甄别。
“信息即广告,广告即信息”,有时既让用户迷惑,也给监测监管出了难题。
为何违法广告的伪装伎俩层出,越藏越深?
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曾说过:“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有人说互联网经济的本质是注意力经济,而广告的销售诉求同样建立在被注意的基础上。现实中,用户并不愿意看太多广告。从自媒体文章到新闻推送,从视频网站到网络游戏,用户主动接触不同的互联网媒介,却也自觉不自觉地回避广告。互联网广告要让更多用户“注意到”,伪装得“不像广告”成了一条“捷径”。
为此,一些广告主、广告经营发布商,有意无意忽视把关审核,想方设法“包装”互联网广告,套路越来越深。
形式“借筒发声”,依托微博动态、朋友圈分享、公众号文章等;内容“借鸡下蛋”,先做好新闻热点的吸引、心灵鸡汤的铺垫,再以“神转折”推介商品;运作“借力发力”,有的假借新闻资讯之名不按规定标注广告标识,有的以低俗出位画面博人眼球、诱使点击……
暗藏糟粕、频频踩线的虚假违法广告,犹如一股混浊的网络“泥石流”,极大扰乱网络环境,也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损害。
治病需找病因,更需除病灶。目前,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已采集发布广告信息10.6亿次,发现违法广告23万条次,上报违法案件线索4740批次。要想让网络违法广告“泥石流”真正化作“清流”,技术监测仅是第一步,下阶段监管部门还需在监控广度、识别精度和整治力度上多管齐下,组合出击,形成长效。
其实,用户排斥虚假违法广告,却不会拒绝真正优质的内容。言之有物、形式新颖的互联网广告,同样令人心动。在客观事实和数据基础上,引入新奇技术、设计新颖形式、运用新鲜语言,优质广告可以与其他互联网优质内容相得益彰,为用户呈上满桌内容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