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年来,投服中心牢牢坚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使命,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促进业务发展,不断推进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新途径、新机制,逐渐形成了以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基础,以持股行权、纠纷调解和支持诉讼工作“三位一体”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证券报:自2016年底任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以来,你在投服中心已工作一年。如何看待投服中心的这一年?
郭文英:从监管机构到会管单位、从行政机关到公益企业,岗位的变动也意味着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视角的变化。虽然岗位在变,但是肩负的担子和职责更重。投服中心各项业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打铁还须自身硬,一支政治理论过硬的投保队伍是投服中心投保工作的根本保障。2017年以来,带领中心党委班子和全体员工,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同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班子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经过一年的工作实践,中心面貌得到根本改观,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敢担当的领导班子已经形成,全体干部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狠抓业务发展,开创了投服中心工作的新局面,树立了投服中心良好形象。
中国证券报:2017年,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以及投资者教育与联络等各项工作上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郭文英:2017年以来,投服中心以改革创新促进业务发展,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成绩喜人。一年来,持股行权试点从三个辖区成功扩大至全国,持有沪深交易所3314只上市公司股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热点难点,累计行权829次,持股行权工作向广度深度不断发展;全方位推进全国性调解机构建设,全国性调解机构的地位基本确定,调解机制和效力保障机制不断创新,专业调解能力不断增强,受理各类证券期货纠纷2246起,调解成功1464起,纠纷和解获赔金额3.28亿元;提起5起支持诉讼和1起股东诉讼,稳步推进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试点工作;完成中国投资者网站建设工作,具备上线条件;开展线上线下投资者教育活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全面铺开,举办40余场投资者大讲堂和座谈会,为投资者提供360度的教育服务,投服中心特色投教品牌初步形成;调查监测和研究工作也开始从探索起步走向正规。
中国证券报:投服中心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有哪些值得总结的经验?
郭文英:从工作实践来看,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纠纷调解和支持诉讼等业务工作,具有专业性强、外部性广、对抗性大、服务性明显等特点,不同于以往任何形式的投资者保护举措。可以说,投服中心及其所开展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短板和空白,正在以一种新的机制和途径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新常态。投服中心从中小投资者实际需求和救济诉求出发,以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基础,通过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等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创新机制和实现路径,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被媒体和市场人士称为“投服模式”,得到了监管部门、广大中小投资者、市场主体、新闻舆论等一致好评和高度认可。
中国证券报:对于下一步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有哪些建议?
郭文英: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最重要的主体,这一市场现状长期不会改变。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民心工程,也是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
因此,要更加全面地改革创新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举措和手段,构筑起立法、司法、行政立体式的保护网络,形成中小投资者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的全程式保护。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系,在《证券法》、《公司法》层面中增加更多的涉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内容;积极推动监管部门尽快制定涉及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系列规章制度,将股东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等从操作层面规范化和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