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 给退休加一道“双保险”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年金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消息一出,一片惊喜欢呼之声。人们被“再过一周,你可能多一份收入”、“退休后你又多了一笔钱”之类的消息刷了屏。这样的消息让很多人以为,国家新建了一种制度,可以让职工多领钱了。实际上,企业年金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04年就已经有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已经实行了十几年的老制度了,这次发布的《企业年金办法》是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为什么你对企业年金很陌生?
很多人之所以对企业年金比较陌生,是因为这种制度并非像基本养老保险那样普及且强制参保,而是一种企业自愿选择的“补充性养老保险”,目前普及率还不高,只有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参加。
这种补充性养老保险作为一种增加退休收入的重要手段,被很多企业引以为豪,并用做吸引人才的重要福利待遇。比如,很多人在应聘时会看到企业的招聘简章上写着“五险二金”,这个比通行的“五险一金”多出的“一金”便是企业年金了。很多人还会疑惑——我们单位也给我们上了补充医疗保险啊,为什么这个补充养老保险却从没有听说过呢?这是因为补充医保很多员工会经常使用,拿着医院的票据就可以找单位报销;但是补充养老保险却是一个“悄悄地”每月在工资里被自动扣除,却要等到退休时才会领到待遇的制度,很多在职员工还体会不到它的存在感也就不足为奇了。
企业年金能起什么作用?
据了解,除了企业年金,还有一种职业年金,它们性质类似,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叫法,一般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被称为职业年金,企业参加的被称为企业年金。
新公布的《企业年金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企业年金覆盖了哪些人?
《企业年金办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及其职工。需要说明的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等。《办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因此,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建立年金的也仅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少数企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职工都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这种保险基金收益率低,一直面临着保值增值的压力,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又日趋严重,未来养老保险基金将会面临沉重的支付压力。如果企业能给职工再建立一份补充养老保险,那他们退休之后就能再享受到更高的养老待遇。
目前,北京市已有不少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但大多还是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如石油、电力、烟草类垄断性企业等,民营及其他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比较少。因此,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和扶持更多的企业广泛建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要交多少钱?
人们都知道,自己每月的工资要被扣掉“五险一金”的缴费,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一项,要缴的费用在五险当中算是最高的。这个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与基本养老保险类似,也是单位与职工共担费用。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举例来说,如果某位员工的月薪为5000元,他每月最多会拿出200元来缴纳年金。
企业年金如何管理运营?
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同的是,企业年金实行的是完全的市场化运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比如说银行存款、国债、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等金融产品。社会上有大量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包括工商、建设、交通等银行机构以及平安、太平、泰康等保险机构,中信、华宝等信托机构,大量的企业委托他们管理企业年金,这些专业的机构会为企业制定年金资金的投资策略,尽可能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办法》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
举例说明
例如,某建筑公司的一份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就是这么规定的:股份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年金托管人,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对于缴费标准,这家企业规定:
单位基本缴费标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3.5%+职工工龄×工龄基数。
工龄基数=单位上年月均工资总额×1.5%/单位所有职工工龄之和。
个人缴费为单位基本缴费(单位为个人的缴费)的1/4。
对于企业年金的权益归属,该公司的规定是: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归属职工个人;单位缴费部分权益归属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的时间有不同比例的划分:小于3年的,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形成权益的归属比例为零;3到5年的为50%;如果工作年限超过8年,就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了。
交了年金将来能领多少钱?
员工们最关心的是,现在每月被扣款,将来能领到多少钱呢?因为这涉及到未来工资的变化、缴费时间的长短、年金的投资收益等诸多变化因素,因此现在还很难计算出一个确切的数字。但是从一份统计数据当中可以得到一个参考数字。
人社部近日公布了“2017年三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这份数据摘要显示,2017年三季度,全国有78943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有2328.61万人参加了这个基金,积累基金达12393.02亿元。还有1531家企业建立了计划。实际运作资产金额为12106.51亿元,这个季度的投资收益是166.69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1.41%;本年以来的累计收益达415.05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79%。从待遇领取情况来看,三季度有87万人领取了企业年金,其中82.98万人是分期领取的,他们领取了60.63亿元,只有4.02万人是一次性领取的,共领取了26.61亿元。以此计算的话,2017年三季度,分期领取的人,平均每人领了7306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2435元,还算是笔不错的收入。再加上基本养老保险金,这些人的养老保障待遇还是很不错的。(记者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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