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如何运行
委员会的设立吹响了我国金融业严监管、全监管的号角。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唐如钰
7月份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强化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一时间,业界讨论声四起。
委员会的设立吹响了我国金融业严监管、全监管的号角,标志着我国向金融综合监管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对委员会最终能取得怎样的实际效果,业界人士拭目以待。
有建议和分析认为,委员会最终或将以如下形式呈现——由国务院有关领导人所牵头的委员会将以高层的议事、决策会议的形式存在;而位于央行的委员会办公室将是常设的实体办事机构。
但“新生儿”必然面临诸多难题:如何改变传统分业监管思维、打破部门间的藩篱,同时做到有效落实协调工作和功能监管;如何建立自身组织架构、明确并区分与现有监管机构的关系、权责;如何通过在“一行三会”进行资源调配以及全新吸纳人才等方式,组建起兼具专业性、全面性和执行力的高素质队伍,等等。
“要有耐心,但也要尽快落到实处。”有专家建议,要防止各利益方“拖后腿”,就要一鼓作气,“动起来再说”。
“开场舞”
当下,业内目光大多放在委员会将承担的协调监管与突出功能监管的作用。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认为,若仅仅将委员会视为咨询、协调机构略显片面,根本上,其应该是以解决金融系统深层次问题为导向的高层议事、决策机构。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应将委员会视为国家治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门而非部际协调机制的简单升级品。未来,其将在深化金融改革和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等重要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研究实验室副主任、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殷剑峰分析,委员会将承担以下三大核心任务:
首先也即焦点所在——统筹“一行三会”的步调,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
其次,践行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管理事权主要归属中央这一理念。
殷剑锋认为,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GDP的增长,利用自身职权直接、间接地干预金融资源分配。“这样的擅自干预,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当下市场上的各种金融乱象,也造就了地方政府高企的杠杆率。”因此,当务之急是要调整央地监管事权并重在回收地方事权,避免央地监管两套班子、两套标准、两套流程和风险叠藏。
董希淼补充,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并对地方债采取终身问责制,那么紧接着要做的就是明确中央与地方的金融管理权责、边界。由此,地方金融办的法律地位、具体权责以及省联社改制等长时间悬而未决的问题,“或许能由委员会给出答案”。
再者,委员会还承担着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使命。
殷剑峰表示,统筹“一行三会”步调、补齐监管短板以及将金融主要管理事权收回中央应只是“开场舞”。更待委员会去解决的,是打破现行金融资源配置、金融监管块系分割的利益藩篱,推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并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等具备战略高度的问题,例如境内债券市场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以及建立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等等。
殷剑锋认为,委员会未来的核心考验在于如何保障政策的达成与落实。
其一,如何做到有效的协调监管。
早在2013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由央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的在于针对交叉性金融产品和跨市场的金融创新加强协调监管工作。此外,“一行三会”内部也不断对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之间的协调机制进行探索。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最终更像是信息分享和日常沟通平台。
那么,如何能翻越此前部际联席会议难以逾越的鸿沟,让委员会的协调职能不流于表面,将是一大考验。
其二,如何落实功能监管。
殷剑峰表示,协调监管乃是第一步,更关键的是达成并落实功能监管。在不改变现行分业监管框的情况下,新生的委员会如何改变“谁家孩子谁抱走”的惯性监管思维,敦促银、证、保三会统筹政策并严格执行,亦是一大难点。
“虚实”结合
受访专家提出了多项建议。
董希淼认为,当务之急是需明确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和议事规则,“将委员会与现行监管部门的功能职责区分,建立明晰的章程、规则,这是开展工作的基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委员会最终或将以“一虚一实”的形式呈现——具体上,由国务院有关领导人所牵头的委员会将以高层的议事、决策会议的形式存在;而位于央行的委员会办公室将是常设的实体办事单位。
至于其人员架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陈剑建议,中央编办需尽快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与人员编制,赋予其权力和职责。并且,既然委员会并非临时性机构,是否可考虑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面赋予其崇高地位,为其工作的顺利推进增加筹码。
汪玉凯则强调,对于“实体”办公室人员的招纳,委员会既可以吸纳海内外的专业性金融人才,也可从“一行三会”调任,但前提是其人员编制、团队运作必须独立于“一行三会”。“设立委员会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要打破部门间的利益和固有成见,形成监管的通力合作,即便办公室设于央行,团队也须独立运作”。
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陆磊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除增强监管的协调性与有效性、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外,委员会未来还将承担统筹协调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职能。
殷剑锋据此建议,委员会的构建应将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等相关权责部门纳入其中,以确保其工作的广度与深度。这就需要比部级负责人更高级别、更具权威性的领导人来统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