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表示,城市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城市管理者应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诚信既是城市产生和发展的基因,也是城市文明的底蕴和标志。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城市无疑是先行先试的重要阵地,地方政府无疑是引领城市信用建设的最佳实践者。
连维良指出,“2015年和2016年,43个城市先后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探索创新、率先突破。我们利用大数据手段对全国659个城市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监测和评价。从阶段性评估结果来看,既有一些城市不断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也有一些城市因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及时而被警示或约谈,城市信用建设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比较明显。”
在连维良看来,信用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最大效益,城市必须加快告别失信、迈向信用城市行列。信用能够激发一个城市的活力,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打造信用城市,城市管理者应当凝聚合力、真抓实干、久久为功。
连维良指出,一是要将诚信纳入城市核心文化;二是要将信用嵌入城市治理理念,在全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三是要把奖惩机制导入所有重点领域;四是要让共享平台覆盖所有信用信息;五是要让信用服务遍及生产生活,城市管理者要善于挖掘信用信息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要注重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创造更多的信用应用需求和场景;六是要让信用宣传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