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两日封死跌停
18.74元,昨天刚开盘,宁波上市公司圣莱达(002473)就被抛单牢牢封住了跌停板,这是第二个跌停。4月18日,圣莱达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时,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
圣莱达在2013年因为被借壳疯涨,而当时影星李冰冰、任泉还突击入了股,此事曾被舆论热议。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调查
圣莱达18日晚间公告,公司4月18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公司表示,如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祸不单行,就在同一日,圣莱达还收到宁波证监局的《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4月15日,圣莱达《关于补充披露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16年1月至2月,公司与华民贸易有限公司合计签署金额为4000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16年1月,公司与深圳市新喜瑞贸易有限公司签署金额为1000万元的酒水采购合同,公司确认,相关合同目前已履行完毕,相关交易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由于圣莱达未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而且圣莱达还在2016年半年报披露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违反了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由此决定对圣莱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等。
最近4年业绩实在不怎么样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3月,现有总资产45166万元,注册资本16000万元。
圣莱达2010年9月10日在中小板上市。根据2016年半年报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中,温控器占主营业务的46%,电热水壶占比26%,咖啡机占比18%。
“一家做电热壶的温控器的企业怎么就给上市了呢?”宁波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他家就在江北洪塘,圣莱达公司也在江北区金山路298号,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这家公司的存在。
从业绩来看,2013年净利润为258万元,2014年净利润为-961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431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964万元,也就是说,最近4年的业绩,一年赚一年赔,这样公司还不至于被ST,赚的时候赚200—400多万元,亏损的时候达到上千万。
李冰冰、任泉也曾火线入股
2013年,经过停牌5个月之后,圣莱达发布公告称重组。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此次重组借壳上市,整个交易规模高达63亿元,圣莱达9个涨停(本报2013年10月25日曾报道)。时任圣莱达董秘沈明亮表示,公司以后不会做电热水壶了,这块将从上市公司剥离出去,公司将从温控器生产商转型为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企业。
蹊跷的是,借壳前夜,多达38家PE蜂拥突击入股,占据了祥云飞龙41.42%的股份。更有意思的是,2013年6月,李冰冰、任泉两位影星投资的一家PE更是火线入股,让这家名不见经传的祥云飞龙一下沾上了明星气质。
然而, 2015年4月份,证监会对于圣莱达和祥云飞龙的重组表示不通过。给出未过的理由,是“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健全。”对于在重组前夕,以李冰冰、任泉两位影星投资的PE领衔的数十家PE或火线入股并未提及,而两位影星的投资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从2013年10月到2015年重组失败,圣莱达累计涨幅仍高达281.28%。
“星美系”覃辉借壳也失败了
2015年,原实控人杨宁恩卖壳给祥云飞龙不成后,又千方百计分散地变卖股权,经过多轮转让操作后,公司终于在2015年7月易主——接盘方主要是“星美系”的覃辉。
不过还是不走运,2016年2月4日,圣莱达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的公告。1月28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2014年并购祥云飞龙事项(已遭否)立案调查。经公司与重组各方对该事项所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今年3月29日刚收到证监会的结案通知书,称公司2014年并购祥云飞龙事项时违法行为轻微且纠正及时,不予行政处罚。还不到一个月,圣莱达4月18日晚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两律师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据悉,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圣莱达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索赔条件:在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4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圣莱达股票,并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厉健律师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开户信息确认单(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首次购买该股票至今的交易记录原件原件(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附上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电子邮箱/QQ号/微信号。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预登记。一旦证监会认定该公司信批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