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3月2日召开的第96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农村金融部副主任马晓光透露,下一步将着力完善村镇银行监管政策,适时出台《村镇银行监管指引》等政策文件,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村镇银行的培育和发展。
马晓光表示,完善村镇银行监管政策方面,主要有三项工作:一是着力强化定位监管。督促村镇银行坚守“立足县域、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打造成为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支农支小的特色银行。支持和鼓励村镇银行采取多种方式向下延伸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深耕县域金融市场,使农民能够切实享受足不出村的金融服务便利。继续优化支农支小特色监管指标的监测考核,使村镇银行持续保持“小额”“分散”以及支持“三农”、服务小微的经营本色。
二是继续坚守风险底线。在梳理前期政策的基础上,完善规制、加强监管,适时出台《村镇银行监管指引》等政策文件。继续实施法人监管和并表监管并重的“双线监管”模式,强化落实村镇银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日常风险监测频度,健全多维度、前瞻性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突出加强合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村镇银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积极创新培育模式。立足县域金融承载能力和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在确保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提升县市覆盖面。完善区域挂钩政策,推出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县准入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主发起行根据发展战略、组织构架和管理需求,探索实施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等村镇银行管理模式,提升对村镇银行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激发培育村镇银行内在动力。
目前,村镇银行已成为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质效提升的“助推器”。截至2016年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家数达到1519家,其中64.5%的村镇银行设在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资产规模已达1.24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021亿元,其中农户及小微企业的贷款合计652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3%,5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达到了80%,户均贷款41万元。同时,民间资本投资十分踊跃,目前民间资本占村镇银行资本总额的比例已高达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