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连平
3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
科创板设立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战略价值。科创板适用注册制、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审核流程电子化和公开化、强化和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价格网下询价、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并加大追责力度,是我国股票市场制度创新的重大突破,必将有效推动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促进资本市场跨越式发展。
同时,设立科创板将给科技创新企业融资开辟一条有效途径,有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为我国实现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在科创板落地运行后,监管层一方面应及时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创新,促进科创板日臻成熟,切实发挥好作用;另一方面则需总结经验教训,适时在A股市场分步骤地推广科创板制度创新成果。(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中证网和中国证券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