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2020新三板“改革年”:重聚力 再出发

上海证券报

  2020年,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迎来前所未有的高光时刻。

  这一年,新三板再聚各方力量,重新出发,在市场、交易、融资、监管等各个方面,都书写出了万象更新的一页。

  这一年,一个新兴的板块——精选层在新三板诞生,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公开发行,市场可以连续竞价交易。

  这一年,百余万新增投资者涌入新三板,除了新三板标的,还可以选择投资新三板的6只公募基金产品,24只新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

  这一年,新三板公司融资额增长64%,实现定增近500起。

  通过持续不断、步伐坚定的改革,新三板正在吸引更多“小特精专”企业进入,形成市场的正向循环,发挥出服务中小企业和联通多层次市场的重要作用。

  持续优化的正循环生态

  2020年的新三板,市场生态气象一新,持续优化。

  从指数来看,从今年年初至12月30日,具有代表意义的三板做市、创新成指两大指数从914.67点、1262.34点上涨至1064.19点、1513.30点,分别上涨16.34%、19.88%。前11月,二级市场成交金额从去年同期的726.25亿元上升至1145.97亿元,同比增长57.79%。

  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正式开市。目前,精选层公司已有41家,公开发行融资额达到112.19亿元,这里聚集着不少细分行业龙头:全球锂电池负极材料龙头贝特瑞成为市场成交最活跃的公司;光伏及半导体设备龙头连城数控,进入精选层以来已上涨120%,成为精选层市场第一只百元股;观典防务为无人机禁毒领域龙头,营收、净利双双大增……

  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的改善,对新三板未来预期的提升,也使得市场融资功能逐渐恢复,价值洼地不断被填补,优秀公司的价值得以体现。优炫软件拟定增价格高出二级市场价格近30%,光华伟业的定增价格是其股价的196%。今年以来整个市场的融资总额达到342.47亿元,比去年增长64%。

  随着投资者门槛降低,前11月新三板投资者数量达到165万户,是去年底的7倍。私募大佬葛卫东深度参与新三板投资,斥资约4亿元入股精选层公司贝特瑞,成为公司第五大股东。私募基金重启新产品备案。可投新三板的公募基金也在今年成立。精选层公司公开发行时,公募基金和众多私募基金积极加入战略投资者队伍或参与网下打新。

  改革举措渐次落地

  今年新三板深化改革举措的持续推进和政策的渐次落地,让新三板市场有了化茧成蝶式的蜕变。

  证监会2019年10月启动了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全国股转公司沿着改革的主线,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优化市场结构,设立精选层,引入公开发行制度,满足创新层、精选层企业高效融资需求,此外,完善优化定向发行制度,取消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二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建立转板上市机制;三是围绕改善新三板流动性问题,优化投资者结构,降低合格投资者门槛,引入长期资金。

  2020年,改革蓝图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新三板改革主线更加清晰,改革步伐愈发坚定。

  投资者门槛降低、精选层设立,以及转板制度的出台,对市场流动性的增强,市场吸引力的增加起到了关键作用。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吸引了136家公司加入,有的挂牌不到一年就进入了创新层。

  另一方面,全国股转公司积极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在提高公司质量上建好制度,坚决执行。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分层管理办法,坚决按照降层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进行降层,今年以来已降层46家;对劣质企业坚决出清,今年以来已强制退市113家,发出问询函641封、监管函242封。

  提高公司质量,中介机构是重要环节。全国股转公司通过修订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规则,激励主办券商做优做强,临近年底,还出台了修订的《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并配套起草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同步修改了《持续督导协议(模板)》,进一步厘清主办券商的职责。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新三板持续深化改革任重道远。新三板市场对“小特精专”的优质企业吸引力仍不足,精选层公开发行仍需优化,对不规范公司的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全国股转公司提出,下一年新三板将积极推进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发行制度,探索创新企业在精选层挂牌的准入制度;加紧与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对接,推动转板制度尽快落地;稳步推进混合交易、融资融券等业务落地,推动存量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境外合格投资者等长期资金入市,进一步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升市场流动性。

  2020年,沉寂多年的新三板市场重聚力量,重新出发。期待2021年,在更多的投资者和公司参与下,新三板蓄力前行,再起鹏程。(作者:盛波)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