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和RQFII投资新三板步入实操阶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报备指南》日前发布。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这标志着QFII和RQFII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步入了实际操作阶段,对于进一步壮大新三板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扩大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提升市场流动性、促进新三板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组织落实好QFII和RQFII投资新三板的有关工作,推动各类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积极参与新三板,促进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上述实施细则旨在规范QFII和RQFII在新三板市场的证券交易行为,结合新三板市场实际情况,明确了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交易结算安排及基本监管要求,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规定了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投资范围。QFII和RQFII除可投资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等证券,还可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债券等证券发行的申购。二是规范了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途径。QFII和RQFII须通过已在全国股转公司备案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参与新三板证券交易。三是规范了对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投资的日常监管安排。重点明确了QFII和RQFII信息报备、信息披露、持股比例限制等要求。四是明确了对相关参与主体的违规处理安排。针对违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受托证券公司、托管人、QFII和RQFII及其名下的实际投资者,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QFII和RQFII的投资比例限制涉及三个重要数字——10%、30%和24%,与沪深交易所要求一致。实施细则规定,单个合格境外投资者或其他境外投资者持有单家挂牌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全部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境外投资者持有单家公司境内挂牌股份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全部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境外投资者持有单家挂牌公司股份合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4%时,全国股转公司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全国股转网站公布其已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总数及其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投资者结构多元化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表示,实施细则的发布对新三板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对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补充,是对新三板基础制度的完善,促使挂牌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周运南认为,随着深化改革的推进,新三板已经具备对QFII和RQFII开门迎客的市场条件。继公募基金后新三板市场引进QFII和RQFII两类大型长期资金,将进一步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分析师诸海滨认为,允许QFII入市,有助于促进新三板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多元化和长期化。从QFII投资者结构看,A股持仓市值最大的为外资银行,337家QFII机构中外资银行仅14家,但外资银行在A股的持仓市值最高,占据全部QFII、RQFII持仓总市值的46%。而银行资金通常期限较长,偏向价值投资。
诸海滨表示,今年以来117家新三板公司过会,这批公司在新三板市场的时间平均为2-3年,与QFII资金的性质较匹配。
“QFII和RQFII真正入市新三板还需要等待,这就要求新三板继续推进改革,增强吸引力,期待早日在新三板看到QFII和RQFII的身影。”周运南说。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为确保QFII和RQFII及时参与新三板投资,前期已组织6家证券公司及托管银行作为先行机构,完成了相关交易系统开发测试工作。目前,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各项业务技术准备已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