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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发布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

张舒琳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舒琳)5月19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表示,辖区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的情形,且经托管机构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经核查,已对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查处。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三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一是触及止损线后长时间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清算,占比约50%;二是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出合同约定的比例限制且长时间未按照合同予以调整,占比约45%;三是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进行投资,占比约5%。

  据分析,背后原因在于,一是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意识淡薄,对受托义务认识不深,其认为投资者均为亲朋好友或者内部员工就可不按照合同约定运作私募基金;二是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不健全,缺少复核和监督机制,事前未能有效防止违规情形发生,事后未能及时跟进整改进程;三是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变动后,未及时与托管机构沟通更新联系人信息,导致托管机构的监督提示无法及时传递至私募基金管理人,从而致使违规事项长期未予整改。

  除了要求北京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整改外,北京证监局还强调,高度重视托管机构监督提示,出现需要整改的情形要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并依法依约做好投资者沟通和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依法合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后续,将持续对辖区相关私募投资基金活动开展监测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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