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出海”热度不减 汇添富基金美国子公司获准设立
汇添富基金设立美国子公司的申请近日获得证监会批复通过,成为公募“出海”(指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潮下的又一个生动案例。从2008年拉开序幕以来,公募“出海”已有了十三年时间,“出海”的选择也从中国香港扩展到了新加坡、美国等地,并基于自身禀赋开展着差异化业务。
汇添富“出海”再下一城
证监会批复显示,核准汇添富基金以自有资金1亿元在美国设立汇添富资产管理(美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汇添富美国”),汇添富美国应当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金融相关业务。而汇添富基金作为股东,则应充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参与汇添富美国的法人治理,健全风险管控,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制衡有效的管理机制。
汇添富早在2009年11月时就成立了中国香港子公司汇添富资管(香港),该公司同时拥有RQFII和QFII牌照,是汇添富基金开展跨境业务和合作的重要平台。之后汇添富基金于2019年4月17日提交材料申请第二家中国香港子公司。证监会数据显示,该材料已于2020年3月25日被接收,2021年1月8日得到了第一次反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海外设立(包含收购)子公司的国内公募数量已超过20家。从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来看,截至目前,除汇添富基金外,还有永赢基金、前海开源基金、朱雀基金的境外子公司设立申请待批。
公募人士王皓(化名)指出,“出海”是基金公司加速国际化布局的重要一步,不仅为国内客户提供全球化投资服务,同时也可以为海外客户提供中国投资服务,为中国资本市场引入长期资金。在金融对外开放趋势下,外资机构陆续进入中国展业,中国实力基金公司也会借机持续“走出去”,参与到全球化竞争中。
两个关键节点
从时间节点来看,2008年和2018年,是公募“出海”的两个关键年份。
为促进RQFII和QDII业务发展,证监会在2008年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中明确了基金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条件及程序,由此开启了国内公募“出海”序幕。同年,就有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嘉实基金、华夏基金等头部公募率先在中国香港设立子公司。
在10年探索基础上,证监会于2018年9月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对公募“出海”要求进一步细化。比如《管理办法》指出,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基金公司,其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持续经营原则满2年;同时机构提名的董事应当熟悉中国证监会及境外机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最近3年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具备5年以上证券、基金等金融领域的工作经历。
开展“差异化”业务
在具体的业务布局上,各家公司均表示要结合自身优势走“差异化”路线。
易方达基金(香港)指出,内地和香港的投资者结构和交易机制有明显差异,策略也要有针对性。既要发挥在内地市场的经验和专长,又要与中国香港市场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要清楚目标客户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根据自身的竞争优势,走出一条差异化路线。
华夏基金(香港)方面表示,华夏香港拥有两条业务线,一是通过收购BMO后拥有的亚洲和全球策略,其将继续延伸这条业务线,做出更多独特的大中华策略以外的精品;二是会在中国策略上继续深耕。
嘉实国际表示,该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在香港及海外市场积极布局中国股债相关的ETF产品,满足海外投资者投资中国的高标准需求,丰富他们投资中国的选择。
博时国际表示将致力于实现科技板块的网状布局:一是聚焦大中华地区的科技细分板块,二是通过投资技术升级实现不同贝塔倍数。此外,在互联互通大背景下,博时国际也将积极参与各类跨境通项目,在更多地域实现产品线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