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就私募基金电子合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吴娟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娟娟)10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协会表示为规范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发展,保护基金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自律规则等,协会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电子合同管理办法》”)。
据了解,《电子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当事人及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法律关系、各方权利义务,电子合同涵义、法律效力及基本业务范围,规范了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系统评测与认证、运营技术、数据管理等,并规定了协会自律管理及过渡期安排等要求。协会消息发布日起,开始就《电子合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须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11月13日前反馈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