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结算试点剑指风控软肋 公募万亿托管江湖酝酿变局
凭借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顺应政策东风,部分券商正抓紧时机推进“公募基金券商结算试点”业务。近日,中信证券试水“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的第二只产品——合煦智远嘉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合煦智远基金”)正在发行中。此外,国泰君安、招商证券等也分别与博道基金、凯石基金合作,在近期落地了首只试点产品。
机构人士分析,随着券商结算模式的推进,以银行为主的公募基金托管市场格局将迎变局。未来,公募基金托管可能更多转向券商。
“公募基金托管对券商而言是很大的市场,有托管资格的券商都想争取这块业务,但其中也有不少挑战和难题需要解决。”有券商相关业务人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试点拉开大幕
据悉,合煦智远基金的托管方为宁波银行,而中信证券则作为证券经纪服务商,向合煦智远基金提供营销支持、交易结算与投资研究服务。
今年7月份,也有两只新发的公募基金试点采用了券商结算模式,其中,国泰君安参与试点的首只产品,也是博道基金“私转公”获批后发行的首只公募基金——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者基金。该基金于8月1日发行,其托管协议显示,博道基金拟担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君安拟担任基金托管人。此外,凯石基金于7月19日正式成立的首只基金——凯石淳行业精选的托管人为招商证券。
为弥补银行结算模式的缺陷,消除结算风险隐患,2017年底,中国结算公司联合沪深交易所制定了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并探讨试点公募基金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目前已有多家新设公募基金公司先行试点。除了上述基金公司,还有国融基金、恒越基金、东方阿尔法、青松基金等几家新成立的基金公司被纳入试点范围。
某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新模式完善了券商交易及风险防控的前端职能,提升了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控。该负责人指出,采用券商结算后,主要是交易模式的转换,希望由交易所会员管理好自己的客户,至于托管结算的选择,是由基金公司自行决定的。
前期各家券商也在积极准备,发力该项业务试点。例如,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准备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沪深交易所以及中国结算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寻求合作伙伴,调研基金公司、商业银行等业务相关方,构建券商结算模式试点的业务方案。
对于上述国泰君安首只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试点产品,记者了解到,国泰君安围绕券商结算模式下证券公司涉及的相关业务环节,从资金转账、投资交易、数据拆分以及清算估值等方面推进试点业务落地,并根据监管机构对公募基金运作的安全保密要求,对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试点业务进行涉密管理。
“从上线情况来看,基金产品运作效率、准确度以及安全性都得到了很好的检验,符合我们方案设计预期,得到了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一致认可。”上述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
提升基金公司风控
有分析人士称,监管层推动公募基金券商结算试点,主要考虑到银行结算模式下隐藏的风险。在银行托管结算模式下,管理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交易,负责基金产品的投资交易及风险控制;托管银行负责就基金产品达成的交易与中国结算进行交收。这意味着,在这一模式下,基金投资交易的监控和结算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完成,这种业务层面的分割使得基金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存在风险。银行作为结算参与人并不承担基金因管理不善产生的交收风险,导致基金投资交易资金结算风险责任主体无法落实。
有券商相关业务人员对记者表示,在银行托管结算模式下,基金投资交易的风险管理主要由基金公司进行自律管理。在券商结算模式下,证券公司负责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进行防控。
记者了解到,从风险角度考量,上海某基金公司有意探索券商结算的新模式。该公司认为,在新模式下,证券公司对公募基金每笔交易进行资券足额、交易异常等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或可能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将提示基金管理人修改指令或按照交易所规定拒绝接受委托。在这种结算模式下,基金公司的风控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具体来看,上述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券商结算模式下,证券公司履行基金产品运作前端监控职责,对投资交易进行资券足额验证、异常检测、防对敲、错误处理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还承担后续清算交收责任,可有效防范交易结算风险,全面发挥证券公司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测体系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作用,形成覆盖账户、交易、资金、清算交收等业务链条的全面监控,实现“以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转型,促进证券行业中介机构的归位尽责,进一步提升市场的交易结算风险防范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证券公司的主动性监管,最终可以形成覆盖开户、账户使用、交易等业务环节的监管链条,与交易所的整体监控、金融机构的自主监控形成有效互补,为打击各类非法证券活动,防范洗钱、内部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更有力支持。
托管格局或生变
随着公募基金券商结算试点的推开,有机构分析,公募基金托管业务格局或将生变,托管行不再具备结算职责后,公募基金托管可能更多转向能够提供交易、结算、托管、研究等一条龙服务的证券公司,尤其是目前已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的14家券商。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我国证券市场基金托管人有43家,其中证券公司14家,分别为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恒泰证券、中泰证券和国金证券。
从当前公募基金托管市场格局来看,银行仍为绝对主力。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整个基金托管市场份额为9.70万亿份,托管基金资产规模9.33万亿元,托管费用68.14亿元,其中,国泰君安、招商证券等11家券商托管基金份额仅为819.52亿份,托管基金资产787.34亿元,托管费5824.86万元,占比均不到1%。
招商证券认为,当前推广券商结算模式条件已经成熟:经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证券公司历史遗留风险得以化解;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等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防范资金挪用风险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已全面实施,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已建立并发挥重要作用。
不过,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对券商的风险管理、安全保密、技术系统支持等能力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具体操作中,券商仍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上述券商相关业务人员介绍,为提高基金产品银证转账效率,可由托管人授权管理人进行证券端自助银证双向转账,通过系统对接实现通过基金投资管理平台进行转账操作,目前支持此类业务的商业银行还很有限。建议更多商业银行向证券公司开放企业银证双向转账权限,并提供系统接口对接。
“现在很多公募基金选择银行作为托管方,是考虑到银行的渠道销售能力强,公募基金产品需要银行代销。如果选择券商结算方式,托管不在银行后,银行是否还愿意大力提供销售渠道支持?这可能是很多基金公司选择券商结算方式时面临的问题。”也有券商人士表示。
不过也有分析称,券商结算模式也有自身特色,前景看好。总体来看,上述国泰君安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将在前期产品成功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完善系统及流程,推动券商结算模式试点向标准化、可复制性方向发展。具体工作包括:根据券商结算模式下公募基金业务运行的实际情况,配合管理人和托管人业务开展,对系统和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提高业务运行的稳定性和高效性;与托管人、管理人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完善各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重点关注交易、交易监控、盘后数据获取以及清算交收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落实;持续评估其同时作为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做好相应的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