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近日,基金新规发布,其中第二十九条政策诉求是,利用风险准备金对货币基金规模进行控制。
按此规定,《国际金融报》记者计算出了货币基金规模排名前50位的基金公司需要缴纳的风险准备金。
其中,天弘基金最“壕”,需要拨备74.67亿元;排在第50位的金鹰基金也需要拨备9100万元。
要达到这样的风险准备金要求,对基金公司来说,难吗?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成立时间长的公司,像‘老十家’,家底比较厚,数亿元风险准备金还是能承受的。”
不过,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人士就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公司当前的风险准备金规模不足以满足新规的要求。
那么,基金公司如何应对呢?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针对风险准备金差额,基金公司准备了三大对策。
“补血”第一招:补充资本金
风险:风险准备金收益受损,家底不厚难承受
“最直接的解决方案就是补充资本金。”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李杨(化名)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我们公司账面上还有钱,可能会用自有资金去补充风险准备金。”
李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家基金公司现在的货币基金规模在200多亿元,能补充5000万的风险准备金,可以相应增加100亿的货币基金规模,暂时也够用了。”
不过,用自有资金来补充风险准备金也有相应的问题。李杨分析称:“一方面会损失一部分风险准备金的收益;另一方面对家底不厚的基金公司来说,如果需要补充的资金量太大,公司未必有相应的能力。”
“补血”第二招:双倍风险金
风险:影响当期管理费收入,侵占利润
华南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分析称:“短期内拿出这么多钱来填充风险准备金,几乎不可能。”
钱不够怎么办?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新规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是联动的,如果实在满足不了第二十九条要求,另一种可能的应对方式是,按四十一条的要求,把风险准备金提高到20%。”
根据新规第四十一条,如果基金公司的风险准备金不符合第二十九条,不得发起设立新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与单笔认申购基金份额采用固定期限锁定持有的理财债券基金,并自下个月起将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提高至20%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满足“200倍”的风险准备金要求,基金公司可以放弃新发货币基金的资质,同时将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提高到20%,也能满足新规要求。
“不过,把风险金提高到20%,肯定会影响当期的管理费收入,侵占基金公司的利润。”北京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此外,这种做法制约了基金公司在风险承受能力外快速发展货币基金规模的乱象。”
“补血”第三招:改用市值法
风险:可能亏损
面对“天花板”,也有人想绕过去。
“理论上来讲,基金公司也可以通过使用市值法而不是摊余成本法来规避新规的限制。”另一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表示,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货币基金均采用摊余成本法,不考虑市场上的风险因素,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情况下,基金会发生大幅度的负偏离情形。
“但是,改成市值法以后,货币基金很可能会因市场波动而出现亏损,不符合产品定位,会计层面也很难实操,客户不一定欢迎。”上述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