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不备案还挪用基金财产 两私募“踩红线”收罚单
12月30日,深圳证监局官网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旗下24只私募基金产品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另外还向投资者承诺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甚至挪用基金财产。此外,恒富汇通投资也因为上述同样的问题收到罚单。
两私募共32只产品未备案
12月30日,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号》显示,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前海汇能)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据查,首先是前海汇能发行深圳前海汇能天源贰号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等24只私募基金产品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其次是前海汇能还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前海汇能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深圳前海汇能叁号新三板投资企业、深圳前海汇能达荣壹号信息咨询企业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分别向投资者杨某募集资金50万元,向投资者熊某募集资金50万元。
无独有偶,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还显示,深圳市恒富汇通投资(以下简称恒富汇通)也因为旗下产品未备案等原因遭到了处罚。经查,恒富汇通发行深圳恒富盈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8只私募基金产品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其次是恒富汇通在发行深圳恒富盈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7只私募基金产品的过程中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未对存续的28只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第三是变相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恒富汇通在发行深圳市恒富添翼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8只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中,通过股东深圳恒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如果合伙企业未能向投资者分配出资及全部收益金额,则由恒富集团受让投资份额,受让价格为投资者出资金额与产品预期收益之和。
有私募人士指出,在过往的检查中,挪用基金财产的案例不多,而近期监管层发布了新版的备案须知,对当前部分私募基金偏离“投资”本质的私募业务情形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规范,有助于引导机构回归私募基金的本质。
前海汇能挪用基金财产3亿
记者注意到,上述两只私募基金还存在严重的挪用基金财产现象。其中在前海汇能案件中,汇能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物业并购私募投资基金和汇能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物业并购私募投资基金二期是前海汇能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分别募集资金1.501亿元和2.302亿元,合计3.803亿元,后前海汇能将上述基金财产全部转移至关联公司深圳前海汇能天宝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银行账户。
康媛媛系前海汇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谱系前海汇能合规风控负责人。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后,康媛媛、王谱提出书面申辩。对其申辩意见,证监局依法不予采纳。并对此决定:对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罚款。对徐山、康媛媛、王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另外,处罚书显示,恒富汇通将私募基金产品深圳恒富智选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恒富盈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计2250万元投资款转至向某、戴某个人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转移款项均未归还。王富贵、王天贵、刘莎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深圳证监局对恒富汇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王富贵、王天贵、刘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