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最高检:养老诈骗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11月9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检察办案情况来看,养老诈骗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养老诈骗犯罪手法虽然千变万化、层出不穷,但本质上都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需求设计骗局。 

  具体来看,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投资理财型。用退休金、养老钱投资成为许多老年人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选择,但许多老年人缺乏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区块链”“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政策,“以房养老”“候鸟式养老”等养老概念都成为养老诈骗的幌子。常见的养老产业投资、收藏品投资、“以房养老”等都属于此种类型。

  二是健康养生型。健康是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的“本钱”,也往往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所依托的借口或目标。所谓的“神医”“神药”不仅治不了病,还诈骗养老钱,甚至耽误正规治疗,危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是精神娱乐型。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前提下,精神享受也成为当下老年人的追求。有的利用独居老年人的情感缺失设置感情骗局、亲情骗局;有的则利用老年人热衷的广场舞、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设置骗局。 

  张晓津表示,了解了养老诈骗的主要特征,就可以对症下药。建议老年人增强自身反诈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保持对朋友圈、联络群中推销信息的警惕性。 

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声明:凡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投教基地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投教基地赞同其观点,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视频中心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