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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皇庭产控、皇庭投资出具警示函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8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和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告显示,皇庭产控和皇庭投资系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控股股东。2021年6月至7月期间,皇庭产控和皇庭投资所持皇庭国际1.18%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平仓,皇庭产控、皇庭投资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超过1%。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决定对皇庭产控、皇庭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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