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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人寿、永诚财险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谭谟晓)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信泰人寿、永诚财险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4日向这两家保险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信泰人寿在恒丰银行办理协议存款5000万元,该笔业务从发起、询价、谈判到合同签订均由财务管理部完成,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8年3月,信泰人寿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3亿元,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没有外部信用评级,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保险资金存款银行的资质条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诚财险偿付能力报告、风险综合评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现象。其中,2009年至2017年,永诚财险对股东业务应收保费未进行减值测试,也未计提坏账准备。永诚财险多家分公司防预费跨年度核算,导致201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495.14万元,2017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171.91万元。

  从处罚情况来看,银保监会对信泰人寿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对永诚财险罚款50万元,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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