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
吴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杨)4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一则批复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
批复显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