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戴志康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
王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上海一中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证大文创公司)、被告人戴志康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对证大文创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戴志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50万元;对戴卫新、郁耀、张艳华、陆卫丰、顾文俊、徐生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10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