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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平等参与PPP项目

欧阳剑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财政部网站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提出,保障社会资本充分竞争。项目实施机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平等参与PPP项目。地市级、县区级地方人民政府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可以代表政府方出资参与PPP项目,不得作为本级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质的穿透管理,防止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防止政企权责不清和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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