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部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不强制要求在中基协备案
王方圆 见习记者 张佳琳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方圆 见习记者 张佳琳)“海南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10月29日消息,日前,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补充通知明确,在海南省设立的、仅涉及在境外募集资金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海南省对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不做强制性要求。银行可支持该类企业进行跨境资金结算等业务,并做好后续资金监管。其他要求按照现行制度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