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建立业绩保险、惩罚和激励机制 保障并购项目长期盈利能力
刘丽靓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资委6月2日消息,近日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商誉管理的通知》指出,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严控业绩风险。中央企业要合理规范运用业绩承诺、对价分期递延支付等手段对并购项目建立业绩保险、惩罚和激励机制,保障并购项目长期盈利能力。要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按照投资预设的发展目标、经营方针和战略规划加强协同整合,强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投后评价,提前预判、及时化解各类经营风险,持续提升其成长性和盈利能力。要充分发挥相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益效应,把并购商誉转化为企业现实的发展能力,对未达到投资预期的并购项目要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提升措施或项目退出安排,从根本上防范商誉减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