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务院国资委3月17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在上半年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自查,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改革文件相关任务再对标,从责任主体、专门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尤其是重大资产损失风险“零报告”、违规问题线索“零查处”的企业,要倒查机制设计和执行环节,有针对性地查缺补漏,切实健全用好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对新设立或投资并购的子企业,要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建立工作制度机制,确保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无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