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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4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二)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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