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证监会就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公开征求意见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9月11日消息,日前,证监会就《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大力支持下,证监会一手抓监管,一手促发展,私募基金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在支持创业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普遍性异地经营、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刚性兑付、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行业风险逐步显现。结合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和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有必要重申和明确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本源,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证监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私募基金行业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为落脚点,经反复调研、充分论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从严监管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牢牢守住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的底线、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行为负面清单、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的负面清单,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