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差价所得等免征企业所得税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1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显示,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1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显示,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