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徐昭)9月2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维持适当门槛,支持机构“走出去”。二是规范业务范围,完善组织架构。三是督促母公司加强管控,完善境外机构管理。四是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跨境监管合作。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